据新华社报道,2014年8月28日,吉林省延边州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受贿案。检方指控,2003年至2013年,被告人李达球利用其担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深圳市锦新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锦新、贺州市钟山县人民政府原县长谭玉和等17个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职务晋升、企业发展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子李某先后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95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李达球的刑事责任。
2017年12月15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起诉24人“套路贷”案件在闵行区法院宣判。
《家国情怀诠释归国学子心理密码:回国不需要理由》见群情激奋,黑衣男子脸色惨白,他承认是借贷公司的贷后催收人员,自称公司名为“白度白汇公司”。他说:“公司联系不上夏双,安排我到村里查看情况,所以没带借贷合同。”黑衣男子致电公司财务人员后称:“夏双借了6000元本金,但不清楚具体要还多少利息。”




